各区人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开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实现博士和博士后“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动、服务好”,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开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现就召开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设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给予科研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研讨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召开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召开科研和技术服务。
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组织、医疗卫生组织、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 具备为在站博士给予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 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组织、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4. 市属(含区属)国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
(二)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1. “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或对华南地区发挥良好辐射带动作用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 拥有以下重点创新平台之一: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实验室,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学科、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组织,省院士工作站等。
3. 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或从事研发工作、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且取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4. 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法人金融组织。
5. 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6. 在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链主企业或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组织。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报(2024年1月4日)
1. 申报单位于1月4日至1月9日期间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系统网站(http://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入“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省博士、博士后业务——省博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业务,在线填报2024年广东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请。此外,须于1月9日前报送《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一览表》(附件1)至邮箱gzbsh@gz.gov.cn,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及可编辑的Excel格式文件。(统一标题:XX区/单位推荐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逾期均不予受理。
(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单位所属行政主管部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的人才主管部门审核)在业务系统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推荐,并于1月12日前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层级审核。各行政主管部门、同一企业集团推荐申报的单位不超过3个,各区推荐申报名额不限。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推荐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利获得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召开择优遴选推荐,对拟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2. 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拟推荐单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6楼人才研讨部博士后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发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发文对备案结果予以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遴选推荐工作要紧密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开展工程”、制造业立市等重大战略部署,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企事业单位等倾斜力度。
(二)认真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各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加强服务管理。各区、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持续申报,详细介绍省博士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制度规定,实行跟踪服务。对于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实行遴选推荐工作。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召开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关于召开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docx
关于召开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2024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汇总一览表.xls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夏冰,联系电话:83724757)